臺灣人的神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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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人的宗教熱情盡人皆知,他們敬奉神明之目的在於祈安求福,神誕做醮(大拜拜)之用心也不外追求地方的繁榮與個人的利益。這種風氣久而久之不但演變成台灣民俗,也變成爲一種台灣宗教文化。台灣民間所謂“三月瘋媽祖”之俗語,就是指每年農曆的三月這整整一個月,在台灣各地都“媽祖生”之隆重慶典。而其中大甲鎭瀾宮以八日盡夜來回步行赴新港奉天宮(前為北港朝天宮)進香巡禮謁祖廟之活動,更是台灣奇觀之一。此外尚有三年一科迎王德“王船祭”,其規模之大,人潮之眾,參與鄉鎭之多(跨縣市),敢誇市亞洲第一!問題是:台灣人眞的是那樣尊敬神明嗎?事實不盡如此。爲的是他們的敬神態度「宗教學」開山祖師繆勒(Friedrich Max Muller,1823-1900)所稱“交替神主義”(Kathcnotheism),也即敬拜對象隨著自己之所好交替換來換去。自古及今,台灣民間之善男信女敬畏神明之目的,旨在追求其所膜拜者有否“靈驗”(靈聖),有者救虔誠敬奉,否則便令換一個。如此敬神態度之必然結果,即“媽祖婆”不靈壓就換“王爺公”膜拜,“王爺公”不靈壓就改拜“上帝宮”。一旦“上帝宮”又不靈驗的話,就找上“大道公”、 “觀音媽”、“太子爺”、“大樹公”、“石頭公”、“有應公”等等大小神格。只要祂們能夠“靈驗”都可以交替膜拜,直到達到自己所欲之目標爲止。甚至同樣一尊“媽祖婆”,就北港媽祖及新港媽祖都比其他各地的媽祖靈驗。所以那裡的媽祖香火鼎盛香火錢就收入甚豐,卻也凸顯“看高不看低”的善男信女之投機心態。這種“人是主,神是僕”的利用神明、驅使鬼靈之行為,以「宗教學」之用語言就是屬於「巫術宗教」(Magico-Religion)。而“巫術”(Magic)者就是模倣神軍統帥的「法師」以及模倣神明的「童乩」,以符咒和動作驅使神鬼服役信眾之手段與方法,所以是一種裝神弄鬼的低級宗教。長久以來台灣人信賴這類宗教信仰的結果,他們為達到利己之目的就容易被那些“神棍”騙財騙色。為什麼台灣民間“神壇”會這樣多,各地觀光景點都有違建之廟宇,傳統的舊神格繼續興盛,由神棍造神運動而來的新神格又下斷出現,不外“廟店”之開張穩賺不賠,廟宇之商業化總比“做商理”(經商)更奸的緣故。
令台灣社會知識分子憂心者,就是「民間信仰」(FolkBeliefs)此一“巫術宗教”因為主事者均有地盤,而且地方性(Locality)太強,所以永遠無法締造一個“台灣人命運共同體”(這是邁向「地球村」之第一步)。據此而論,要期待這個傳統信仰去塑造一種台灣人健全之“價值觀”,那根本是不可能的。還有更嚴重的事實,那就是:台灣民間諸神明之原鄉均“很中國”(來自中國)。加上中國國民黨這個自中國走路來台的專制政權,肆意用似是而非的“偽民族主義”去強調台灣人的原鄉和眾神一樣都來自“中國”。因此迄今台灣民間的善男信女便養成了一種”敵我不分”之錯覺,熱衷於前往“共產中國”那些神明之原鄉謁祖進香,使視“宗教”為“人民之鴉片”(麻醉品)的共產黨政權方便進行有計劃的“宗教統戰”而還不自知,又沾沾自喜到過中國祖廊”進香謁祀哩!此外,台灣民間之眾神封號皆“稱王、稱帝、稱後”。做為“民主人”的台灣民間善男信女天天都在膜拜這類“稱王、稱帝、稱後”的封建帝制時代之落伍神格,其下意識就已經完全降服專制威權,因此根本無法養成做個堂堂正正的“民主人”之涵養。這就是時至今日中國國民黨仍然在控制國會,又在台灣民間推動民主選舉如此困難又本土派政黨老是失敗的原因。也可以說:台灣人奴隸性不改,不懂坐自己上地的主人,都直接和台灣民間「神觀」及血濃於水「神明原鄉」之影響有所關連。研究「台灣史」的人都知道,昔日台灣社會有根深蒂固之“族群分類信仰”(泉州人、漳州人、客家人,均有自己所屬的鄉土神格)。從此也導致:“台灣人放尿搏沙不會作夥”的族群分類械鬥,進行所謂:“牛稠內觸牛母”的“三年一小反,五年一大亂”之流血鬥爭。所以所,台灣人若欲“出頭天”坐「台灣共和國」的主人翁,就得擺脫這些“大中國主義”的神觀及影響,用心去追求一種健全的宗教信仰。
撰寫《台灣人的神明》這本拙作之主旨,除了去檢視台灣民間多神信仰Polytheism的問題外,同時也期待讀者能夠從中有所領悟與省思。書中所介紹的一百二十二位神格,若是加以分類的話。計有十二個種類。就是:天神、傳說神、儒教神、道教神、開拓神、族群神、自然神、動物神、守護神、婦幼神、人鬼神及異教神等等。並且每位元元神格均附有彩色圖片,藉以方便讀者認識其造型。這些神明之圖片均由筆者自己走遍台灣各地所拍攝。在此必須一提的,即:其中一百位神明曾經於《新台灣新聞》週刊發表過(從70期至169期),其餘二十二位神格是稍好在輔仁大學宗教研究所開課時加上去的。台灣民間諸神的來歷雖然有其歷史背景(尤其是人鬼神類),然而眾神之傳說(Legend, or Geschichte)及神話(Mythology)多於信史(Historie)。畢竟一位可以供人類信靠之對象,不管是“神”是“鬼”均必須是高人一等之“超人”,將其描述成如何的“崇高偉大”與“靈聖”親民是很自然的一件事。不過在台灣民間要做“神明”,坦白說也不好做。因為眾神明均要看善男信女的臉色,才能夠享受香火牲饌。也就是說,有“靈驗”者就香火鼎盛,不靈驗的神類就會被那些討價還價的賭徒刑罰:女神被毀容,男神被斬腳、剁手,以至被劈成兩半。這就是台灣各地到處可見所謂的“落難神公”及“落心神媽”之主要原因。
本書能夠順利出版,必須感謝下列各位參與者的辛勞。除了前衛出版社林文欽社長之引薦外,負責打字的林素清女士及吳欣郿女士,前衛出版社責任編輯陳淑燕小姐和她的編輯團隊,均盡心盡力付出他們的專業及貢獻,在此深致謝忱!但願此書之出版,有助於讀者先進認識台灣民間之眾神。各位讀者先進若能因此書而建立一種對多神信仰之批判性態度,擺脫“摩登原始人”(Modern Primitives)之不健全心態,即吾心所願,足以為序。
董芳苑 謹識
2008年6月18日
於淡水河畔寒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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