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教南傳與嶺南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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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家道教文化研究書系
總 序
上世紀80年代以來,興起了一股研究道家道教文化的熱潮,至今仍可以說方興未艾。這股研究熱潮的興起,一方面是有一批海內外學者(如王明、湯一介、陳鼓應、卿希泰等許多學者)的推動,另一方面又是與傳統文化研究的發展一致的。
在中國傳統文化中,儒、佛、道是否三足鼎立,似乎是一個可以進一步討論的問題,除了佛教是“外來’’的,儒、道二家都是中國土生土長的,究竟誰的資格最老,也是一個可以進一步討論的問題。不過,儒、佛、道在產生和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各自的特點,則是毫無爭議的。和儒、佛二家相比,道家以‘‘道,’為主要特點,名實相符,一目了然。但是,“道”字原本並非道家之“專利”,周秦諸子“道論”之作很多,漢以後的儒者講“道統”、“原道”,也使用這個“道”字。到了宋代,從周敦頤、二程至朱熹一批被稱為理學家的大儒,他們以儒家為主,相容佛、道二家思想的某些內容,再一次改造儒學,被認為是繼承道統之學。不過,儒家所論之道,其要旨在於重禮、樂、《詩》、《書》,實行王道之治,“以格物致知為先,明善誠身為要”。無論是目的或方法,都與道家、道教之“道”不同。至於佛教之用“道”,相對要簡單些,“道”字在佛經中難得找到一個較確切的對應詞,早在唐代譯“道”為“菩提”抑或“末迦”就是爭論過的問題,這裏我們無法深究。從歷史事實看,佛教在初傳中土之時,曾借用過道家之“道”是可以肯定的,當時人們講佛教,常常使用“佛道”、“釋道”這樣的詞。宗密在《盂蘭盆經疏下》中說:“佛教初傳北方,呼僧為道士。”兩
晉南北朝時期,僧人被稱為“道人”、“道士”的很多,佛教誦經禮拜之所乃至佛寺也被稱為“道場”,甚至“道具”一辭,開始也是指佛家用的器物。這種情況,是一種表像的情況,理應與當時道教已產生並流行有關。一開始,人們祭祀黃老、浮圖難分,而外來的佛教又特別需要努力與中土民情相結合。從魏晉到隋唐,道教日益成長,佛教越來越站穩腳跟,佛道之爭愈演愈烈,圍繞著“道’’的爭論也是很多的:一方面佛教刁剛詰難道教的“道”,另一方面有時又援用道教的‘‘道,,論,例如唐初因傅奕上言“廢佛法事”,法琳奉命“陳對”,就曾用過“至道絕言”,且引老莊之言,但其目的卻是“演涅槃”,“說般若”,還用“歷史”證明關令尹之後“事佛不事道”。再者,佛教中“道”字的用法與含義多與道教不同,有時
候“道”是菩提或涅檠的代龜詞;有時候“道,,與‘‘法”、“義理”、“因果”相聯,如此之類例子頗多,不必詳列。從上述情況看,佛教的“道”字,主要只是名詞的借用以及相近梵言的意譯,沒有道家道教那樣的深刻意義。
對於道家、道教來說,這個“道’’字就有根本的、全面的、深刻的意義了。道家、道教離不開“道”,名實一致,“道’’也在道家、道教思想文化中得到充分地發展,由此而形成中國所特有的“道學”。
關於道家與道教,大家都習慣用了,也不必時時刻刻去定義它們。由於兩者之間存在密切的聯繫,很難將其截然分開,所以我們和許多學者一樣,一直使用“道家道教文化”這樣的詞語,而對“道學”一詞持謹慎態度。但是近年來,有些學者正式打出了“道學”的旗幟,出版了《道學研究》專刊,不止一次地召開了道學研討會。我在一次會上談到了“道學”這個提法問題。過去之所以避免提“道學”,是因為關於“道學,,的提法和理解,存在一些歧義,例如《宋史》的道學類傳實際是大儒傳,儒道難分怕引起誤會;又如過去在生活中,“道學先生,,似乎是一個貶義詞,形容有些迂腐習氣,《紅樓夢》中的襲人就被晴雯說成是“越發道學了,獨自個在屋裏面壁呢!”(第64回)當然,這些都是過去的事了,現在和今後,人們不會再去清這些老賬了。公開宣導作為道家道教文化的道學,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的。而且,從歷史上看,稱道家之學為“道學”,也是淵源有自的,《隋書•經籍志》在子部記《老子》、《莊子》等道家著作之後寫道:“自黃帝以下,聖哲之士所言道者,傳之其人,世無師說。漢時曹參始薦蓋公能言黃老,文帝宗之。自是相傳,道學眾矣。”這是唐初人的記述,是當時人的一種對道家的看法,也是漢以後學者們看法的 .總結和發展,是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。我們從以上引文的前後敍述看更為清楚,關於道和道家的說明,既有黃老之言道的基本觀點,也有儒家學者對道家的評判,這裏就不詳說了。但是,從以上引文及其所述物件看,凡是述老莊的,“言黃老”的,可以總稱之為“道學”。從《隋志》記載看,除《老》、《莊》之外,包括《鬻子》、《抱樸子內篇》乃至《夷夏論》、《簡文談疏》、《廣成子》等一些後起的道家著作,正所謂“道學眾矣”。
《隋書.經籍志》似乎未明確把“道經符篆”列入“道學”,但並不能影響我們今日把道教文化(以各種“道經”為重要內容的文化)列入“道學”範圍,如果要找點根據,葛洪時代人們已經把道教法術稱為“道學”,其《神仙傳•李仲甫》記載,李仲甫“少學道于王君”,“兼行遁甲,能步訣隱形”,有張生用匕首對他“左右刺斫”,“仲甫已在床上,笑曰:‘天下乃有汝輩愚人,道學未得,而欲殺之,我寧得殺耶?”’此所謂“道學”,顯然指的是“法術”、“道術”。則道教之各種法術,亦可稱之為“道學”。
最後應該說明的是,無論道家道教文化或者道學研究應該包括哪些內容?主要的當有:
首先,關於《老子》、《莊子》的研究,我們稱之為“老學”、“莊學”,或者老莊學,包括老子、莊子其人其書的再研究,歷代對《老子》、《莊子》的改造和詮釋,《老子》、《莊子》的現代價值,等等。《老子》、《莊子》的思想對諸子百家有很大的影響,《老子》、《莊子》及其注釋在道教經典中分量不小,無論在道家或道教的研究中,都是最重要的內容之一。
其次,關於黃老之學的研究。從前引《隋書•經籍志》的記載看,當時的“道學”,原本即指“言黃老”之“道”而言,《史記•陳丞相世家》說陳平“少時,本好黃帝、老子之術”,應該就是好黃老之學。對黃老之學的研究,學術界早就開始了,並且有較多的成果,但看法不完全一樣,大家公認的是黃老之學是以老子道家學說為主而相容他家。相容,本是戰國秦漢學術思想發展的一個趨勢,問題是以什麼為主,秦漢最為明顯的是有以道家為主的相容綜合,和以儒家為主的相容綜合,前者我們稱之為新道家,後者有人稱之為新儒家(秦漢時期的新道家、新儒家,儒道二家在以後的歷史發展中,還會繼續有新的變化,可稱之為魏晉新道家、宋明新儒學,乃至當代新儒家、當代新道家等等)。這樣劃分,是為了對學術思想作進一步梳理和深入地研究,至於具體哪一些學派、學人、學
說應如何歸併,那是可以具體研討的,並不是所有具有綜合性特徵的思
想都籠統稱之為黃老之學,無法否定的天儒董仲舒,其思想顯然也有綜
合性特徵,人們甚至可以從他的著作中找出一些黃老思想,但黃老之學
中絕不會包括董仲舒。黃老之學當然是有一定範圍的,我們要研究的
是,主要言黃老之道的學人和學說。這些,可以也應該納入道家、道教
文化和道學的研究範圍。
第三,其他道家諸子的研究。如《漢書•藝文志》和《隋書•經籍
志》中所著錄的道家諸子,包括《伊尹》、《太公》、《辛甲》、《鬻子》、《管
子》、《文子》、《蜎子》、《關尹子》、《老成子》、《長盧子》、《王狄子》、《公子
牟》、《田子》、《老萊子》、《黔婁子》、《宮孫子》、《鶚冠子》、《黃帝四經》、
《黃帝銘》、《黃帝君臣》、《雜黃帝》、《孫子》、《捷子》、《曹羽》、《郎中嬰
齊》、《君臣子》、《鄭長者》、《楚子》、《道家言》等等,還有《隋志》中補錄的
《守白論》、《任子道論》、《唐子》、《杜氏幽求新書》、《抱樸子》、《符子》、
《夷夏論》、《簡文談疏》、《無名子》、《玄子》、《遂玄桂林》、《廣成子》等等。
這一部分內容有幾個問題要說明,一是它將與上一部分黃老之學的內容交叉重疊;二是大部分圖書早已亡佚,後來輯佚的或者後出的,要仔細考辨;三是新出土的簡帛,如l973年長沙馬王堆出的帛書“黃帝四篇”等,有可能即為原來的《黃帝四經》等著作。與此同時,新出土的資料中完全可能有一些原來沒有著錄過的內容,那就需要加以探究和歸類。
第四,道教研究,包括道教歷史、道教經典、道教思想等的研究。道教史的深入研究,不僅是回顧過去,更重要的是正確理解現在和更好地展望未來。道教經典很多,也可以用“汗牛充棟”來形容,一部五千餘卷的《道藏》就是一個尚未充分開發的大礦。道教思想可以從多方面展開研究,道教信仰、道教戒律的研究都將很有意義,道教醮儀和法術、符篆的研究對道教的發展也是重要的。道教文化的研究、道學研究理應包括這些內容。
以上所作簡要的概括,應該不會有大的偏差,重要的是今後我們如何實行,望有志于道家道教文化研究、有志於道學研究的同道,共同努方面的研究等等。過去我們曾參加過一些合作項目,如“中華道藏”的整理工作,今後也將繼續尋求各種合佳。2005年,我們-9江蘇茅山道教文化研究中心商定,共同主辦出版一個“道家道教文化研究書系”(也就是叢書),使得道家道教文化研究成果多一個發表園地。為學如積薪,我們的工作也是想為學術得以傳承而添薪增火。此事得到了茅山道院和楊世華道長的大力支持,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范軍社長具有敏銳的學術眼光,並且為這個書系精心設計,周密安排,從而在2006年伊始有了一個好的開端。
希望這個書系能夠堅持下去。
希望在日後的實踐過程中形成它自己的特色。
大家共同努力,主辦者、作者、編輯出版者、關心支持者共同努力,以上希望是能夠實現的。
熊鐵基
2006年元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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